临澧阳光工程资金显“阳光”
最近,临澧县审计局对该县阳光工程资金(又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认为,阳光工程资金管理运行真正体现了“阳光”。
一、培训内容及机构“阳光”。为了最大限度地扩大阳光工程的影响,县财政及主管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培训机构和招生情况进行广泛宣传,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二是张贴宣传横幅、树立宣传标牌、印发宣传资料等,让农村学员家喻户晓;三是通过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四是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这一系列宣传措施,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人员资格公示“阳光”。具体培训机构开班上课时,县财政及阳光办对享受补贴学员进行张榜公示,时间长达7天,做到相互监督,杜绝非农业户口学员享受补贴现象。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阳光”。各培训基地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并与主管机构签订协议,公开聘请专家或工程师,随到随学,直到学会为止。在培训方式上,采取师徒式培训和在岗培训相结合,主管机构随时抽查培训情况,并于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经抽查未发现走过场或搞形式主义的现象。
据审计调查,两年共培训阳光工程学员4940人,实现转移就业4618人,转移就业率达93.5%,较好地发挥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临澧县局 辛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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