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审计“三查三看” 促进自来水公司强化代征规费管理
近期,汉寿县审计局在对该县自来水公司审计中,采取“三查三看”方法,查实未缴代征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174万元,依法督促公司上缴财政,并强化代征规费管理。
一是查征收,看是否存在少征、漏征、擅自减免。查“两费”征收的相关台账、报表及票据,与征收标准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征收标准不到位、少征、漏征、擅自减免等问题;对存在减免、未缴的单位或个人,查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优势,采集转换“两费”业务收据,看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二是查上缴,看是否存在未全额上缴。查“两费”资金的使用是否做到及时足额上缴,是否挪用“两费”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现象,看往来科目“其他应付款-污水处理费”和“其他应付款-水资源费”的贷方是否有余额,上年结转贷方是否也存在有余额现象;利用计算机比对查历年每月征收台账和“其他应付款”借方,看是否有未及时上缴的时间段及累计未足额上缴金额。三是查整改,看是否落实将未及时足额上缴的“两费”资金上缴国库。查往年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看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城市污水处理费及水资源费。对屡查屡犯的问题再次上门查看、督导、落实,将未及时足额上缴的“两费”资金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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