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加强审计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审计
近日,桃源县审计局对2015年已审项目的审计结果全部在局网站进行公示,获得较多关注,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社会的认可。近年来,该局不断加强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打造阳光审计,有力提升了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制定审计信息公开办法,办法对信息公开的原则、形式、范围、内容、审批程序等做了相应规定。坚持信息公开三级会审制度,信息公开一律按程序审批,首先由办公室和法制股进行审查,再由分管副局长进行审核,局长审定后才予以公开,对重大审计事项的公开一律召开局务会讨论研究确定。
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除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行政执法依据、审计结果外,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对公开内容进行深化。从2011年起,推进预算公开,每年年初在局网站公开本年度单位收支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以及上年度收支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从2014年开始,年初公开每年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5年5月,根据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要求,对审计权力和责任进行清理,制定了包含16项行政权力的权力清单和包含11项主要职责的责任清单,于6月30日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每年召开一次特邀审计监督员会议,通报审计工作情况,征求监督员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外界对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遵纪守法情况实施监督。逐步提高审计结果公告率,在审计项目结束后,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凡是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不影响安全稳定的审计结果进行公开,实现审计结果公开率达100%,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享有审计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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