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坚持“四化”管理强化审计监督职能
近些年来,石门县审计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审计管理,注重从程序上从严规范,从人力上寻求突破,从机制上增强活力,提高了审计工作水平,增强了审计监督效果。
一是审计队伍职业化。注重多途径充实审计队伍,有计划地招录审计新兵,有效地优化了队伍结构,促进了审计机关的可持续发展。注重多方面培养审计人才,通过组织开展计算机审计、绩效审计、经责审计等专题培训和审计实践,培养了一批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多方位构建审计文化,坚持用“审计八不准”严格要求,构建廉洁审计的良好氛围;坚持开展审计法律知识培训,营造依法审计的气氛;坚持用“满意在审计,奉献在岗位”的精神,构筑审计文化的基础和灵魂,推进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
二是审计计划科学化。围绕“发展、为民、和谐”的宗旨,以规范财经秩序、服务宏观决策、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为目标,统筹谋划审计项目计划,实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审计重点的有机统一。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列为审计项目计划的主体,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三是审计整改规范化。坚持“重整改,轻处罚”的原则,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完善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跟踪督察制度、整改问责制度和“整体联动”制度。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与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履行审计整改的督查工作。审计报告将对前次审计的整改情况进行等次评价,审计整改到位率在60%以下的,将被评为较差等次。
四是结果运用制度化。坚持一个项目多个成果,注重从制度层面上剖析根源,提出加强管理的审计建议,通过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等催生规范性文件出台。不断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2015年公告率将达到80%以上。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对《石门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进行了多次修订,审计结果广泛用于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以及组织处理等工作中,对拟任免的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前,不印发正式任免文件,对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达不到较好以上等次的被审计责任人,不予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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