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推行审计项目审理时间表工作制度
日前,湖南省汉寿县审计局创新性地推行“审计项目审理时间表”工作制度,加强审计质量的全过程管控,提升审理能力和水平,该制度实施以来审计项目审理效率提升35%。
审计项目审理时间表制度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审理工作加以规范:一是改无序审理为有序审理。对于年度内计划项目,实现了审理全覆盖,逐月定期纳入审理对象,由审理人员提出审计业务会申请和集体审议内容,改变了以往部分审计项目应予集体审议而没有集体审议的现象。二是改被动审理为主动审理。因基层审理力量不足,审理人员一直面临审理滞后的问题,审理人员只能等审计组送一个审一个,送多少审多少。在确定审理时间表之后,各个审计组按照要求定时送达,彻底改变了被动审理局面。三是改弹性审理为依法审理。为使审理人员从弹性审理、关系审理中解脱出来,做到公正客观审理,真实反映和考核审计项目质量,审理时间表按照审计项目类型分组和归类,统一了审理标准和尺度,使审理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了人情审理,发挥了内部监督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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