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建议促成区疾控中心会计核算规范化
近期,鼎城区审计局在对区疾控中心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针对其存在的“药品库存账实不符、成本结转不实及药品赊销入账不及时”的问题,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严肃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根据本单位特性设置会计科目,参照《医院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强化对药品购销业务的核算”的审计建议。
鼎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区卫生局主管、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等工作,其财务收支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其所有经济事项均按“现金收付制”进行会计核算,导致该单位多年来大量的药品购销业务会计核算、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同时也加重了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
审计结论送达后,区疾控中心领导对这一特殊情况高度重视,已积极向其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作了专题汇报;审计组在提出审计建议的同时,也积极与区财政局对口股室进行了函接。目前区财政局已批准同意该单位的药品购销业务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区疾控中心正抓紧组织财务人员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对未入账的药品购销单据进行清理、报账,并决定从2014年11月开始,对本单位其他财政资金收支遵循“现金收付制”核算的同时,对药品购销这一特殊经济事项按照《医院会计制度》采取“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规范财务核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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