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审计助力查处特大合同诈骗案被告人一审获刑十三年
近日,湖南省石门县建国以来最大合同诈骗案再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多财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石门“华天居开发工程一房多卖”案件发生一年多以来,杨多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刻、伪造印章,擅自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预定合同文本,隐瞒真相,一房多卖,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由于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其中真正的购房款、借款、借款转购房款以及借款附带非法高额利息等债务无法甄别,增加了案件处置的难度,也使一部分不法分子乘虚而入,浑水摸鱼,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同时也影响了社会稳定。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审计部门牵头的清产核资小组,对购房户数量、购房款及借款进行登记、审核,并甄别购房款、借款、借款转购房款、利息等真实情况,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分清案发前后的工程量以及由工程本身引起的合理债务,并对建筑公司的注册资金、在建项目进行调查,确保合法权益,理清非法牟利等。经过近两个月的清理,最终认定杨多财用实际可对外销售的住房12套、门面10间和不应对外出售的安置回迁户的住房11套,共重复预售120余套、间,骗取被害人宋某等88人购房款1150.37万元,以已“预售”给他人的华天居住房和门面虚假抵押,骗取被害人陈某等2人借款54.3万元,除约210万元用于华天居项目建设外,其余款项均被杨多财用于个人支出。
(石门县局 谢海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