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局四套机制改进工作作风
近日,石门县局通过建立四套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营造了审计机关风清气正的新风貌。
一是层级约束机制。建立了局长、分管领导、审计组长到股长的四级廉政责任体系,各二层机构均向局党组提交了《石门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明确了违反规定的处理处罚措施,并按管理层级负连带责任。二是自我约束机制。将中央、省、市相关禁令、《石门县改进干部作风“六项严禁”的规定》和“审计公务八不准”制度分解细化,制定了《石门县审计局干部作风禁令20条》,该局每个干部职工向局党组提交了《关于严格执行改进干部作风的承诺书》;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考核考评,年终按承诺兑现惩处。三是程序约束机制。通过严把“五关”规范审计行为:严把审计进点关、现场审计关、审计复核关、审计处理关和审计整改关,每一个审计项目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处罚决定都由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四是群众责任约束机制。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对弱势群体实行一帮一结对扶持,对群众举报或反映的问题做到限时回复。
用制度管人管事,该局干部职工树立了“尽责才能消责”、“干事才能无事”、“用心才能安心”责任意识,良好的机制和严格的举措,促进该局干部素质更高,作风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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