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采纳审计建议规范采购工作流程
近年来,澧县审计局在“同级审”工作中,认真关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不断分析、研究政府采购运作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并提出了“理顺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规范采购行为,加强监督”等多项审计建议,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得到领导重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集相关采管机构,制定了“三规范”的措施,建立了采管分离、“三关”控制、自纠救赎等政府采购新体制。
一是采管分离,规范了机构设置。即将监管部门与采购机构分开,设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者负责政策落实及监督管理工作,后者行使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负责办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事务和具体组织招投标工作。
二是“三关”控制,规范了操作程序。“三关”即立项关、招标关、审核关。立项关就是采购单位填制《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后,采购办督促资金预算的落实,确定采购方式等;招标关是指政府采购信息一律在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公开发布,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采购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和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审核关就是在工程竣工或供货试用期满后,由财政、审计和使用单位等相关部门验收、费用审核,然后结算拨款。
三是自纠救赎,规范了救赎途径。供应商的质疑或问题,政府采购机构或履行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做出书面答复,供应商仍不满意的,还可以向采购办投诉。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政府采购“阳光作业”的实现,取得了良好效果。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今年已完成政府采购任务2亿多元,同比增长18.9%,节约资金2767万元。
(澧县审计局沙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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