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两手抓”防控投资审计风险
2013年度,津市市审计局共审计政府性投资项目37个,共审计报送决算金额5589万元,审减金额829万元,审减率14%,审计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维护了良好的审计形象。在围绕防控投资审计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和审计人员“两个安全”,该局突出狠抓了“两手”。
一手抓“节点控制”。就是在审计的每个节点明确风险防控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具体表现为“四个必须”:一是工程计量必须“按图索骥”。对送审项目的工程量,必须依据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签字的施工和竣工图纸进行细致计算,不能就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直接核算。如不按照图纸计算工程量的,对分管领导和投资审计人员进行问责。二是材料计价必须“大行大市”。建立市场询价档案,对市场价格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调查、更新。审计人员必须严格以当期市场价作为审计依据,相同材料在同一个时期内严格执行同一个价格,不得因审计人员、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进货渠道等不同而有差异。审计不依照当期档案价格的,对主审人员问责。三是坚持审计紧跟设计走的原则。凡送审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的,审计时必须寻根问据。因故变更设计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提供完整的变更方案及图纸。因设计变更影响造价的,该增加的增加、该扣除的扣除。对未经审批的设计变更予以审计认定的,对主审人员问责。四是隐蔽工程必须现场踏勘。为防止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要求对隐蔽工程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严格以现场踏勘记录和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签字的“现场签证单”进行审计,不得随意估算或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为依据直接审计。现场踏勘不到位的,对分管领导和主审人员问责。
一手抓“监督制衡”。主要通过三方面监督强化审计人员责任,规范审计行为。一是“二审”制衡。对政府重大投资的项目实行“二审”制,即由2组审计人员分别审计,并各自对审计结果签字负责;对其他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实行复审制,即由不同的人员对初审结论进行复核,确保结论准确、公正。对一审、二审或初审、复审结果,由主审人员进行综合鉴定评价,报股长和分管领导联合审查,股长和分管领导除了审查计算公式,还要审查立项审批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资料、各种合同及现场签证单、工程量、材料价计算依据等资料,最后将审计结果提交法制股审理、局长核发,从而形成了“分头负责、层层把关”的制约机制。二是定期抽查。由法制股每半年抽选1至2个审计完毕的项目,聘请异地专家进行”再审计”,审计结果与原审结果差异较大的,查明原因后层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网上公示。对每年投资审计结果分期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项目投标竞争对手等多方面的监督,以公开保廉洁、促规范、提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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