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三会一汇报”制度防控水利工程廉政风险
近期,鼎城区水利局针对该区审计局历次审计中指出的问题,成立了3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管机构,推行“三会一汇报”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了水利工程建设廉政风险。“三会一汇报”制度即:工程设计方案会商、工程完工结算会审、工程资金拨付会签、工程项目汇报制度。
工程设计方案会商是指水利工程初步设计中介机构完成初稿后,由水利局总工办牵头组织项目法人、技术领导小组进行初步会商,由技术领导小组从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实用性、投资控制等多方面入手,确定合理的工程方案后方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业务会商避免了“一言堂”,保证工程设计集体决策;避免了因工作不到位,出现的失职、渎职;避免了设计仓促造成的项目施工设计变更;避免了超标准预算,合理有效的控制了投资;避免了勘测设计不足,提升了工程质量。在该区小农水重点县(区)项目设计方案会商中,水利局技术领导小组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从水源点管网的铺设、概算、建成后运行进行会商,调整了镇德桥片区水源取水点的设计,改变了原设计中建机埠取水的方案,重新选择取水点,改抽水为直灌,从而节约了工程成本30万元,同时也节约了建成后的运行成本10多万元,使方案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完工结算会审是指在单个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法人、监理、承包人对工程进行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由建管办对上报的工程资料进行现场抽查复核,复核情况由项目法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进行认定。之后,由监管办组织工程结算会审,先由项目法人汇报工程结算情况,再由建管办汇报复核情况,结算会审全程公开。得出初步结算结论后,报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在花岩溪饮水工程建设中,工程监理人、承包人在工程完成后上报的工程结算额为101万元,建管办根据结算情况及时安排工程量现场复核,通过现场实测、实量,发现工程建设中模板、混凝土数量与实际不符,施工现场与设计发生变更,复核工程结算额为69万,消减上报资金32万。
资金拨付会是指在工程资金拨付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工程建设程序、资料、质量进行把关签字,然后由项目法人签字,对前段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可,同时建管办对工程建设质量、计量控制、资金的真实性进行确定,再报分管建管的负责人签字。财务人员在资金拨付时,对资金使用情况再次进行复核,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工程款中间支付时,承包人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支付汇总,报监理人确认后,由项目法人、建管办、计财股共同会签,缺少一项手续项目资金都不予拨付。2012年鼎城区小水库建设中,通过三方制约,在工程完工一个月后,工程资料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预算控制达到99%。2011年以来鼎城区总共拨付水利建设资金3.12亿元,会签拨付率达到100%,资金使用有效率达到98%以上。
在工程的设计工作完成,实施计划下达,确定了合理定价后,区水利局将招投标方案报告区纪委,然后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方和监理方,所有招投标的活动严格按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规定实施招标备案,接受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合法,并将工程招投标情况报告纪委;按规定不需招标的项目(50万以下的)严格报区纪委批准备案。
“三会一汇报”制度的推行,有效防控了水利工程的廉政风险。一是形成了工程设计、结算、资金拨付三个环节相互制约的机制;二是形成了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化、公开化、透明化机制;三是形成了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机制;四是促进了水利工程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快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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