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单位食堂支出中的猫腻
当前,正值各级开展“纠四风”两项专项整治活动,党风廉政风气明显好转,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日趋规范。但是,一些单位食堂管理松弛,有的单位仍抱侥幸心态,搞上有政策规定,下有对策变术,变相在单位食堂费用中开支请客送礼、超标准发放等违规事项费用,严重违反了制度、纪律规定,滋生了腐败行为,影响了党风廉政形象,这一现象亟待整治。
一、食堂财务管理欠规范。部分单位行政账上反映食堂经费是以拨代支,没有食堂开支的具体内容,而食堂又未设立专户专账和事物台账,所有的费用开支是“包包账”;拨给食堂的全年经费,严重超过规定标准;个人伙食补贴标准随意性大,是各单位自行确立补贴范围、标准;食堂在大宗采购中,未执行招标制度,也没有采购合同。
二、虚列违规事项支出严重。八项规定出台后,各级对单位行政账监督检查严格,一些单位想方设法将行政资金沉淀到食堂,在食堂的费用中虚列违纪违规事项费用,虚列内容五花八门,有超标准接待费用、违规烟酒开支、超范围发放补贴、请客送礼、加班补助、各类奖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工作包干经费等,个别单位全年在食堂虚列的违规支出金额达几十万元。
三、支出票据不合规。各个单位食堂为节约成本支出,在采购批量食用材料、耗材等时,压低物价,应取未取正式发票,许多都是一联单领条,有的甚至是食堂工作人员自制的白条,造成国家税费流失,大额支出无附件现象普遍存在。
四、违规盈利现象突出。一些地方,财政难以保障教育事业经费,学校又不能违规收费,特别是非义务制高中学校债务包袱沉重,难以维持学校基本运行,就在学生食堂上打主意,在食堂经营中获取利润,违反相关零利润规定,将获取的利润用于弥补学校事业经费不足和发放教职人员津补贴及其他违规事项支出,降低了学生伙食标准,影响了学生营养和健康生长,违背了“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
五、约束监督机制滞后。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学校都依据相关规定,建立了食堂内部控制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未能有效执行;相关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注重单位行政财务方面检查,忽视食堂经营管理检查,即使发现食堂存在的问题,注重经济上的处罚,忽视跟踪落实整改结果,缺乏责任追究,形成屡查屡犯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堵塞漏洞,有效制止违纪违规行为,必须加强对食堂的监督和控制,建议应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完善防控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相关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单位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食堂经费标准、职工伙食补贴标准和大宗定点采购、招标、合同和会计科目、台账等财务处理规定,不断规范管理,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二、确保教育事业经费,规范学生食堂服务。各地方财政应将保障教育事业经费作为重中之重,年初纳入财政满额预算,常年及时拨付资金,维护学校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行,全面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制度、规定的刚性执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各个部门单位应切实注重制度、规定的执行力,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责任主体,强化履责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确保两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监督前置,落实整改。不断强化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应将监管工作移置到事前和全程跟踪,达到预防、预警、及时纠弊的目的,防范重处罚,轻整改落实现象。当务之急,应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查处严重腐败行为,全面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根治恶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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