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审计、纪委、监察等三部门联合出台大要案查处制度
今年,临澧县审计局、县纪委、县监察局共同制定了大要案查处制度,主要包括五大类内容:
一是重大问题通报制度。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须向县纪委通报。如财务收支违纪涉及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的;单位违纪数额较大、社会影响不好的;审计发现重大疑点,需要纪委采取强制措施的。二是移送集体研究制度。审计需要移送的案件,须由审计局党组集体研究,各业务股、审计组长均无权自行处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提供资料。三是情况归口联系制度。凡报送县纪委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应归口送达案件检查室,统一由该室负责双方单位工作上的衔接和联络。四是信息反馈制度。凡审计已移送的案件或汇报的情况,县纪委要定期向审计反馈有关情况;已处理的应反馈处理结果,互通情况。五是定期联系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通报查处案件情况,总结交流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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