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审计力促农村饮水清如许
澧县审计局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列为审计重点,以项目为平台,以资金为主线,以问责为手段,促进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民生资金专款专用。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今年来,澧县审计局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力促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机制和监管机制,坚持项目预算审计和竣工审计。未经预算评审不得进行工程招标投标。审计部门对此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招投标、材料集中采购等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工程建设单位凭项目竣工审计报告结算工程款。
二是强化资金监督。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作为审计监督重点,把好三个关口。即把好投资预算执行关。要求项目严格执行批准的投资概算和建设方案,不得提高和降低建设标准,避免形成建设资金缺口;把好项目资金管理关。严格按照项目确定专人,开设专户,建立专账“三专”管理;把好项目资金使用关。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资金时,项目法人必须提供项目批准文件、工程概算、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审计结果报告等相关资料,由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中标单位的专门账户。
三是强化责任监察。对全县13个行政村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场审计了6个水厂的营运情况,同时对15个乡镇65家农村水厂进行资产清理,核定国有资产1.72亿元。审计发现并重点查处了个别镇饮水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不明确、支付工程价款票据不合规、工程无水质检验报告以及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3人被问责追责。澧县人民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并决定成立了澧县农村供水总公司,主管农村水厂的国有资产,统一确定供水价格,统一监测水质,统一养护资金管理,有效地保证了农村饮水价廉水清,惠民利民。
(供稿人:章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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