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日前,安乡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安乡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这是该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的规范该县村级财务管理的专门办法。
2016年上半年,该县审计局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相关专项资金审计中,延伸审计了部分村的财务。审计发现村级财务管理较为混乱,针对审计查处的情况整理出题为《村级财务现状及规范管理建议》的审计要情,获得县级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3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出台解决方案和实施措施,2016年12月底由县政府出台了《安乡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共有十三章七十条,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从源头上、支出项目上、程序上、体制上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明确规定在坚持村级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下对村级财务进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在乡镇统一金融机构开设“村级支出账户”、统一报账程序、统一收支票据、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实行报账制,电算化管理等,切实维护村民委员会和农民利益,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供稿人: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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