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审计三举措规范“绩效评价项目” 审计监督
鼎城区自2013年启动“区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以来,每年8至12月鼎城区审计局按照统一部署,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大财经委及中介机构,集中对上年度区本级预算安排5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抽查,选取部分绩效目标申报项目和部门自评、财政再评项目进行跟踪调查。对照计划目标,对项目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各项目绩效的评定及评定结果的运用提出建议。为强化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的日常监督,提高审计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鼎城区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规范“区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的审计监督。
一是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审计计划。年初制定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方案时,由局“同级审”领导小组与区人大财经委、区财政局绩效股对接,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年度绩效评价项目计划,将绩效评价项目纳入审计范围。并以绩效评价项目为基准,同步调整审计项目计划,确保对同一个单位的财政财务审计与绩效评价项目的审计一并进行。截止当前,已将12个绩效评价项目分别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计划中。
二是明确绩效评价项目审计内容。对照既定的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完成应达到的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环境效应等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与使用规定等逐一核实、调查。统一按照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评价建议等规范内容向区人大财经委提交绩效评价项目审计报告。截止目前,已提交2份绩效评价项目审计报告,并得到区人大的高度肯定。
三是严控绩效评价项目审计质量。绩效评价项目的考评结果的充分运用,将影响到下年度的项目核减及资金预算的安排,区人大、区政府、财政及项目单位均高度重视。绩效评价项目的审计情况为项目绩效考评提供第一手资料,审计质量要求高。为此,该局在现场审计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时,均邀请人大财经委、财政局相关人员一同参予,现场把关,并充分征求被审计单位特别是一把手的意见,为项目绩效的客观、准确、恰当评价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目前已邀请人大、财政相关人员全程参予了6个绩效评价项目的审计。
(供稿人:姚英 聂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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