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采纳审计建议规范城市公共资产管理
2017年5至8月,石门县审计局对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进行了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同纪委巡察工作相结合实行“三合一”审计。审计发现该县城市公共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固定资产反映不实,街道路灯、摩托车停靠栏、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无归口管理部门,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城市公共资产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8月底提交了《关于规范城市公共资产管理的审计建议》,通过《审计要情》呈送至县政府,指出了城市公共资产存在权属不清、责任不明,底子不清、维护不力,缺乏监督、存在廉政风险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规范管理的审计建议。
《审计要情》得到了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将《审计要情》批转至被审计单位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城管行政执法局随即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完善的《资产移交制度》,提交了资产移交清单,一次性将51处城市公共资产移交至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站,做到了城市公共资产产权明晰,账实相符,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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