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五制度一机制’强化审计督查,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今年来,武陵区审计局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重要指示,采用“五制度一机制’强化审计整改督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最后一公里”的落实。
一是健全督查管理制度。由执行室、审理室、各项目审计小组组成动态整改督查工作小组,在出具审计报告2个月内实行审计回访,开展问题整改的实质性复核;由执行室建立督查工作台账,进行“登记”和“销号”管理,同时,加大对逾期整改未到位的问题加大跟踪督查力度。
二是完善督查例会制度。审计督查工作小组每2个月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情况,并通过局务会议研究解决督查机构在办理督查事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实行约谈、报告制度。对于不积极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由审计局局长对审计整改对象实施约谈。对屡审屡犯、以前年度审计事项仍未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审计要情形式报告至武陵区政府,由区政府启动其他相关监督程序。
四是推行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在审计督查认真核实审计整改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审计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
五是严格督查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在规定期限取得审计整改情况而未取得的、应当核实审计整改真实情况而未核实或核实明显有误的、应当提出责任追究建议而未及时提出的、应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而未按规定要求报送等情况,作为审计机关各职能股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是实行审计整改落实多部门联动机制。对性质严重且没有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的单位,区发改、区财政等部门停止拨付有关资金,停止审批相关项目;对审计整改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区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区政府组织部门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奖惩和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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