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明目标、强责任、出重拳
日前,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人大工作评议审计查出的问题和财政“同级审”指出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交办会,涉及整改任务的20个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与会。
8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政府部门工作大会,县审计局对5个被评议单位近两年来的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作了通报,揭示了20个问题。8月30日,县人大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和揭示出32个问题。
交办会上,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宣布并解读了所列上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需整改的问题52个,并对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期限提出明确要求。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明在充分肯定县审计局履行监督职责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效的同时,着重就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四个明确”要求:一是明确领导机制。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牵头,县政府办具体协调调度,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审计查出问题所涉及单位的“一把手”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必须对整改清单所列出的问题打收条,特别是涉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各责任单位根据清单中所列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县政府。三是明确时间节点。各责任单位会后要迅速行动,对照清单所列问题,明确专人负责、逐项整改、逐一销号,于10月15日前将问题整改完毕。四是明确县人大常委会对整改的要求。针对各单位就清单所列问题的整改情况,将在10月份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并进行投票测评,当场公布结果。
图为交办工作会现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