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对政府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近日来,石门县审计局向全县112个副科级以上单位发出通知,对政府建设项目的结算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汇总分析,发现主要存在部分项目竣工后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后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等两个方面的问题,而且大部分项目的竣工时间已长达一年以上。
政府投资项目长期不办理竣工结算,存在诸多隐患。第一,工程竣工后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致使项目工程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理论上造成闲置和浪费;第二,时间拖得越久验收和结算的操作难度越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工程的原貌在不断发生变化,有的已经面目全非,经办人也在不断更换,对实际情况不够了解,有的甚至“新官不理旧事”,能拖则拖;第三,不利于建设单位核定工程造价,也不利于施工单位的资金回笼;第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存在经济损失的风险。
究其原因,一是施工方未报送结算资料,有的经建设业主多次催促无果,甚至无法联系到施工方责任人,不知去向;二是施工方与建设方争议较大无法结算;三是项目施工完后结算资料手续不完善,必须提交的结算资料缺失,重新补充完善存在较大困难,导致工程结算无法进行。
针对这一问题,县审计局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审计要情》,并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跟踪管理,将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摆在同项目建设同等的位置,加大对已竣工工程项目长期不办理工程结算行为的约束和处罚力度,让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人员都重视起来。二是在合同中约定对工程结算审查的期限,加强双方的责任。三是选好施工队伍,把好工程施工和监理的招投标关,从源头上杜绝那些对工作不负责任、信誉差的施工企业和监理混进项目建设中来。四是加强督办,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将相关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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