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同级审”问题整改“工作实、把关严、力度大、效果好”
近日,鼎城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鼎城区审计局负责人受鼎城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鼎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鼎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 “‘同级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高票赞成通过。
会议一致认为,2017年度鼎城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把关严、力度大、效果好”,表现为:审计机关工作扎实,认真负责;监督部门从严把关,不徇私情;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收效明显。
对部分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鼎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君同志从“强化责任、健全机制”二个方面对后续整改提出了意见:
一是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鼎城区政府办要强化对审计问题整改的督办责任,对整改不力的问题进行专题督查,督促落实后续整改措施;财政、审计、人大财经委、监察委要履行好问题整改的监督责任,共同把好“后续整改”关,当好经济卫士;被审计单位要落实好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采取“一事一议”制定、落实后续整改方案和措施,按照批准的延期整改时间,如实整改到位。同时要针对审计问题,举一反三,严防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二是进一步健全整改机制。建立问题整改的“清单制度”。实行问题整改“清单调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列出整改要求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员。健全问题整改的“协同机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审核把关。完善问题整改的“销号台账”。整改监督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要建立、完善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加强问题整改的动态监管,做到审计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落实问题整改的“结果运用”。对能整改而不积极整改、屡审屡犯及整改“造假”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并将整改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班子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拒不整改的,要调减当年或下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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