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审计局助推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来,澧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制定下发了《澧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提升四个步骤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力打造城乡低保“阳光工程”,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权利。
一、完善管理制度。今年该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澧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澧县社会救助联合督查制度》、《澧县城乡低保“阳光工程”活动实施方案》、《澧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多个文件,为规范操作,科学管理城乡低保工作的有序运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严格低保准入。该县在专项治理中,重点跟进民主评议、公示公开、低保准入执行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数不变、村级评定、镇街管理、县局审批、及时纠错”的低保管理长效机制。并对农村低保民主评议的会议组织、代表构成、评议程序、评议方式、纪律要求、结果公示等进行跟踪监督。
三、加强动态监管。该局积极参与对城乡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和年审排查。排查前在县电视台播出公告,在镇街社区张贴告示。排查时会同县救助局、镇民政办、居委会低保专干到低保对象家中,实地调查了解他们的收入状况、生活水平,对家庭收入超过保障线的对象及时清退,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全面动态复核。
四、严肃发放程序。为确保城乡低保资金监管无漏洞,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封闭运行。该县为每个低保户办理了个人账户,由县财政局按民政局核准的数字,统一将低保资金拨付到指定银行,然后通过指定银行将资金及时拨入低保对象账户中,农村五保资金则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从而形成了由民政部门管人头、财政部门管资金、委托银行管发放的社会化发放机制,保证了资金发放的安全、高效、快速、准确。
五、强化责任追究。该县明确规定由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要求按照《澧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公开公示不规范,民主评议不严谨的问题,由审计部门及时下发审计整改通知书或审计通报,责成立行即改。经查发现“人情保”、“关系保”等情况造成社会影响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问责追责,确保城乡低保的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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