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财政“同级审”工作接受人大“考评”
近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县审计局局长汤永红同志关于2018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评议。
石门县2018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共涉及3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6个,共收缴财政资金341.13万元,相关责任单位追回和收缴违规资金1250.52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2560万元,盘活使用预算资金1042.18万元,调账处理金额666.69万元,清理纳入预算资金11199.81万元,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7项。审计移送案件线索7起,共上报《审计要情》4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生评价审计报告“很实在、非常具体、问题揭示到位”,审计反映县财政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能保证收支平衡,预算到位率较去年有较大提高,财政重点支出得到保障。李金生主任重点聚焦如何进一步提高预算到位率、如何盘活财政资金、如何防范财政债务风险,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意见:第一,进一步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到位率。强调没有预算不能支出、超过预算不能支出;第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发挥3P管理模式优势,加大对沉淀资金的清理利用;第三,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安全度。列出审计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审计整改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第四,加强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力度。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将按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图为县人大常委会听取2018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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