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同级审助推国资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2019年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津市市审计局对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延伸调查。审计发现国资部门存在未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及其收益情况建立统计台账、未对其收益及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缺失等问题。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津市审计局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作了专题汇报,引起高度重视,并督促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了整改落实。目前,该市已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由国资部门牵头,对全市房屋、车辆、文物陈列品、在建工程,土地、资源性资产、特许经营项目资产等无形资产,已出租出借或未出租出借的门面、场地、滩头、码头、空地、渔塘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二是经市政府2019年第7次常务会议、市委2019年度第12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出台了《津市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成立津市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津市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等3个文件。三个文件的印发,完善了我市国资经营管理中操作层面缺乏制度依据的问题,强力推进了我市国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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