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真正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近日,中共常德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全市各级审计机关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提供了工作遵循和制度保障。
《实施方案》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切实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
《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监督。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并受政府委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其他审计对象,根据重要性原则,合理分类,统筹安排,结合内部审计指导,实行全覆盖,一般5年轮审一遍。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加强审计工作统筹,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要坚持科技强审,扎实推进大数据审计;要坚持依法审计和文明审计;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作用;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监督合力,全力保障审计全覆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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