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宣讲走进审计现场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11月1日,市审计局在市第一中学党委书记、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上,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宣讲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会上,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改的时代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重点强调了有关被审计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及时提供审计所需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主动配合审计组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机关等。
通过“审计+普法”双推进,提高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也为下一步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营造了良好氛围。
图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宣讲走进审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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