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建设 强化依法审计
习近平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常德市审计局坚持以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建设与规范审计管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相结合,与加强审计过程管理、规范执法程序相结合,坚持依法审计,全面尽职履责,不断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以法治的站位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
审计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常德市审计局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的重要保障作用。2021年已完成审计项目58个,查处违规问题金额8.25亿元,移送案件线索43起,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审计要情11篇。审计人员秉承应审尽审、凡审必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工作作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法治的要求严把审计质量关。
审计质量是审计机关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永恒主题。常德市审计局全面对标法治政府创建示范指标体系,始终坚持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加强对项目的审理和集体审议,建立了对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和审计相关资料实行分级复核和“四级”审批责任体系。通过集体审理会议主要对业务科室与被审计单位在征求意见中明确存在的异议及补充核实的情况及审计中涉及个人廉洁自律、执行国家政策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未完成目标责任被一票否决、重大损失浪费、单位系统性腐败或管理混乱、小金库等问题进行审议审定。2021年共召开集体审议会议11次,采取“3+1”模式审理项目69个,审定应该移送事项43个,否决不应移送或责成整改事项8个。近年来,先后获评审计署优秀项目3个,省审计厅优秀项目11个。
以法治的思维保障审计监督依法履行。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为保障审计监督权力运行的依法依规,常德市审计局近年来重新修订了《常德市审计局机关管理制度》,完善了《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度》《廉洁审计“十个严禁”》《保密工作制度》等,同时将审计法律法规学习与各类业务培训相结合,专项法律法规学习与审计项目组织相结合,组织全局学习了新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新修订《审计法》《审计署现场管理办法》《长江保护法》等,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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