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把控三重关系 提升审计实效
基层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工作时,除了审计主体与审计客体之间的关系,还面临着审计受托关系,主体客体及受托三重关系处理不当,将直接影响审计质量的高低。近年来,津市审计局着力把控三重关系,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抓制度建设,抵制庸俗化的审计主客体关系
审计的监督职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是行政权力,这注定了审计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易受诱惑的高危行业。从审计系统以往暴露的问题来看,树立风清气正的审计风尚,不能光靠个人的道德约束,制度建设才是确保审计公正、维护审计形象的制胜法宝。津市市审计局在廉政建设上狠下功夫,出实招,近年来制订了《津市市审计局廉政管理办法》,实行了廉政监督员制度,设置了廉政台账;在下达审计通知书时同时下达廉政回访函,明确审计廉政纪律“八不准”;局纪检书记作为廉政监督员参与到审计小组,负责审计现场的廉政监督。此外,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进行再监督。
在此基础上,局内部定期对各审计小组廉洁从审情况进行综合测评与督促整改,让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做到了全面覆盖,有效杜绝了糖衣炮弹的袭击。从实际效果来看,该局不仅杜绝了过去审计执法中存在的“小缽子”“包包烟”问题,审计执法形象得到了群众的称赞,连年获得行风评议佳绩,而且审计质量得到了普遍提高,所审项目没有出现审计复议、诉讼事件,在系统内审计质量评比中屡占鳌头。
二、推进体制改革,明确和规范审计受托责任
地方审计机关在目前双重领导体制下,行政职能势必受到地方政府的制约,其独立监督地位得不到保障。地方政府为维护地方利益,往往对审计报告“把关”,真实情况得不到反映,重大问题无法揭示,把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推向两难境地,导致审计力度和效果不佳。因而推进省以下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的改革十分必要。津市审计局高度重视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执法之路。该局要求审计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在审计执法活动中:“统一标准”——即以体现国家整体利益的财经法规为标准定性问题;“客观评价”—— 即以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体现绩效原则为评价依据;“狠抓落实”——即对查出的问题向地方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如实汇报,处理到位,督促整改,杜绝屡犯。近年来,该局在同级财政预算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农专项资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审计项目中,均揭露和查处了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审计成果得到了上级审计机关的肯定和表彰。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审计机关的工作成果亦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肯定。
三、提升技术能力,满足审计目标对技术保障的需求
审计的职责要求审计工作必须高标准、严要求,专业技能的欠缺,审计技术水平不足将会影响甚至制约审计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所以提高专业技能、大力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已然成为了审计机关的必修课。津市市审计局注重专业化审计队伍建设,一是严把进人关,改革审计业务资格准入机制。近几年来,调入人员基本上都属于财务审计类专业人员,新招人员全部通过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必须满足岗位需求。二是注重对现有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每年分批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的审计基础知识提高班、中级计算机审计培训班学习,通过近三年的知识换层,目前全局干部职工100%的人员能够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办公,45岁以下的干部职工能熟练运用SQLSERVER、oracle数据库进行大型数据审计,基本满足了项目审计的技术要求。三是开展浸润型的集中学习活动,每月由业务骨干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审计业务知识学习,业务学习覆盖各类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知识、行业最新审计动态及计算机审计方法培训与思路创新等,让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得到学习,在学习中得到提高。(津市局 赵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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