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审计局出台绩效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效,强化审计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近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出台了《威宁自治县审计局干部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考核要求。
办法明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或合格、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不称职或不合格,其中,对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责任心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显著,在廉洁自律方面表现良好,民主测评优秀率达90%及以上,且在考核量化评分中位列全局前15%的可评为优秀,对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不服从安排、讨价还价等情况的可一票否决,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及受到党务政务处分的处分期限内可一票否决;对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能够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和效率达到要求,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考核量化评分80分以上的可评为称职或合格;对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业务能力较弱,勉强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考核量化评分60至79分的可评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对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考核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可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办法明确,年度考核要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要以季度为周期,重点记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任务完成进度等情况;年终考核要在次年年初开展,对干部职工全年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评价。考核要按照个人总结、民主测评、量化评分、领导评价、确定等次、公示反馈等环节执行。要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干部完成审计项目数量、质量、工作创新成果等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分管领导要结合干部职工平时表现、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对分管股、室(中心)的干部职工进行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办法强调,要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干部职工,要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干部职工,要给予警告处分;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要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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