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四结合”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为缓解审计任务重、工程专业审计人员少的压力,临澧县审计局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中,改善工作方法,以便更好地推动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开展。
一是将湖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的《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与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临政办发〔2022〕36号“一办法四细则”的文件相结合,对县级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将县财政评审中心近年来所有政府投资结算评审的项目摸底并备案,由审计局通过科学抽取方式确定审计项目。
二是将政府投资审计与社会审计相结合。与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书、廉洁承诺书,解决工程审计人员少、审计任务重的难题,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对中介机构审核完成的项目,局投资股工作人员对其逐个进行复核审查,确保结算审计质量。
三是将审计工作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有限资料,坚持不唯书、只唯实,以实地勘察、现场测量数据为依据,结合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等资料开展工作。特别涉及到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的项目,抓住现场审计和工程资料复核相结合的同步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有效地规避审计风险。
四是将审中纪律监督与审后回访相结合。审计中,要求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四严禁”等廉政纪律要求。审计后,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了解复审工作组工作中的廉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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